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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者关系
股东权益

追求股东满意,为股东创造财富

上市十多年,长江电力在资本市场树立起了优质大盘蓝筹形象,培育了一大批推崇价值投资理念的机构投资者,赢得了投资者的信任和良好口碑。除了坚持诚信经营、规范治理、信息透明、业绩优良的经营理念外,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,打造了以投资者利益保护为核心、努力为投资者创造财富的关系管理模式。

科学管理,保护股东权益

加强合规管理

长江电力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,建立健全了以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和经营层“三会一层”为核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,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事宜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决策流程;按照规范治理的要求,围绕“三会一层”的内部治理结构,以《公司章程》为核心,建立健全了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、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、《监事会议事规则》等24项基本管理制度,并持续补充完善。

公司严格规范信息披露,按照监管要求,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责任,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知情权;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,通过多种方式推介公司投资亮点,解答投资者疑问,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。

股东沟通

十余年来,公司坚持以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》为基础,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,明确了办事机构,构建了股东联络机制,规范了公众投资者接待、咨询解答以及对外发言和媒体采访等相关事项,不定期安排投资者到公司进行参观,建立网站等沟通渠道,认真听取投资者诉求,充分保证了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建议权。

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规定,公司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和不定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,确保了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,保证各类股东均充分行使合法权利,开通网络投票,使广大股东更广泛地参与到公司决策中来。

公司通过加强与投资者日常沟通,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等方式,积极履行披露业务,认真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。通过领导访谈、方案解读及媒体宣传等方式引导投资者正确认识公司。自2003年上市以来,长江电力先后荣获“最受投资者尊重的上市公司”“中国主板上市公司价值百强”等多项荣誉称号。

  • 接听热线电话咨询

    1093

  • 举行业绩及重组网上说明会、分析师会议

    8

  • 审议和审阅议案

    105

  • 召开三会会议

    24

  • 通过发送信息披露邮件、网站回复、微博和上证e互动发帖等回复投资者问题

    384

  • 接待现场调研、考察和组织小型座谈会

    72

  • 回复投资者问答

    512

  • 发布临时公告

    84

诚信运营,为股东创造财富

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

长江电力《公司章程》第一百八十条规定: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,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分配,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,在有条件的情况下,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。

自2003年上市以来,始终重视保护投资者利益,引领价值投资理念,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。多年分红率均高于50%,近6年均高于60%,累计派发现金股利1,628.95亿元,受到业内外的一致好评。

2007年,长江电力作为证监会优选的试点单位,发行我国资本市场第一单上市公司债券;2016年7月,长江电力取得交易商协会关于债务融资工具统一注册的许可,未来超短期融资券、短期融资券以及中期票据发行将更加便利;2016年10月发行公司债券,创下10年期品种可比债券利率新低。

自2003年上市以来:
  • 累计派发现金股利

    1,628.95亿元

  • 近6年均高于

    60%

  • 多年分红率均高于

    50%

长江电力上市以来分红情况:
  • 2022年

    10派8.533元

  • 2021年

    10派8.153元

  • 2020年

    10派7.0元

  • 2019年

    10派6.8元

  • 2018年

    10派6.8元

  • 2017年

    10派6.8元

  • 2016年

    10派7.13元

  • 2015年

    10派3.791元

  • 2014年

    10派3.791元

  • 2010年

    10派2.5579元

  • 2009年

    10转5股派3.7027元

  • 2008年

    10转5股派3.7027元

2015年金沙江电站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,长江电力对未来十年分红政策作出承诺,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:2016年至2020年按每股不低于0.65元现金分红,按重组预案完成后,长江电力220亿股份测算,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143亿元,五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715亿元;对2021年至2025年每年度的利润分配按不低于当年实现净利润的70%进行现金分红。长达十年的现金分红承诺,期限之久、规模之大,在A股资本市场中尚属首例,不仅是公司对交易完成后自身盈利水平跨越式发展的绝对信心,更是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价值成长理念的精髓所在。

2016-2020年:
  • 长江电力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

    143亿元

  • 五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

    715亿元

2021-2025年:
  • 长江电力将不低于当年实现(净利润的)

    70% 进行现金分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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